審計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
本公司於2020年成立審計委員會,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,並依相關法令制訂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。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,有關本委員會之組織規程、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,請參考本公司網站或各年度年報。
本公司之審計委員會委員共計三人,由本公司范宏達獨立董事、劉柏良獨立董事及蔡永義獨立董事擔任。
審計委員會成員
成員 | 專業資格與經驗 |
范宏達 | 具有商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。 經歷:台北市電子零件商業公會理事;正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;增你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總經理。 |
劉柏良 | 具有商務、法務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。 經歷:刑事警察局局長;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;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。 |
蔡永義 | 具有商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。 經歷: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中心監察人;台灣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;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;兆豐金融控股公司董事;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副總經理、總經理。 |
審計委員會113年共召開5次會議,審議事項主要包括:
- 財務報表
-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
- 重大資金貸與背書或保證
- 法規遵循
- 簽證會計師資歷、獨立性及績效評量
-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
審計委員會113年運作情形:
113年3月6日 |
議案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,而經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|
1.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、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案 | v | 無 |
2.修正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部分條文案 | v | 無 |
3.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| v | 無 |
4.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| v | 無 |
5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Atlanta Garment Manufacturing Company LLC案 | v | 無 |
6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Sidney Apparels LLC案 | v | 無 |
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: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。 |
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 |
113年5月9日 |
議案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,而經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|
1.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| v | 無 |
2.本公司之孫公司嘉興廣越服裝有限公司,參與本公司之子公司Sidney Apparels LLC現金增資案 | v | 無 |
3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Atlanta Garment Manufacturing Company LLC案 | v | 無 |
4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Sidney Apparels LLC案 | v | 無 |
5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廣越(隆安)責任有限公司案 | v | 無 |
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: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。 |
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 |
113年8月8日 |
議案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,而經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|
1.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| v | 無 |
2.修正本公司「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之作業程序」案 | v | 無 |
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: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。 |
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 |
113年11月6日 |
議案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,而經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|
1.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| v | 無 |
2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Sidney Apparels LLC案 | v | 無 |
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: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。 |
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 |
113年12月26日 |
議案內容 | 證交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| 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,而經全體董事2/3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|
1.訂定本公司114年度稽核計畫案 | v | 無 |
2.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案 | v | 無 |
3.本公司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提供非確信服務案 | v | 無 |
4.訂定本公司「永續資訊管理辦法」條文案 | v | 無 |
5.修正本公司「組織架構圖」條文案 | v | 無 |
6.修正本公司「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」部分條文案 | v | 無 |
7.修正本公司「集團舉報管理辦法」部分條文案 | v | 無 |
8.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Sidney Apparels LLC案 | v | 無 |
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:全體出席審計委員同意通過。 |
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: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。 |
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/會計師之溝通情形
- 1.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收到稽核報告外,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於每季召開之審計委員會,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報告。
- 2.本公司稽核主管均列席每季召開之董事會,向董事進行稽核計畫實際執行情形報告。
- 3.會計師定期對財務報表查核結果及發現向獨立董事進行報告。
- 4.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與獨立董事的單獨會議,並隨時得視需要直接聯繫,溝通管道順暢。